关于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6/24 8:22:30

各市(州)教育局、语委办: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要求,引导和鼓励中小学重视和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改革创新,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教育质量和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教育部决定在部分中小学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的意义

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是学生应具备的一项语文基本功。写字教学是中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识字教学、培养学生正确书写规范汉字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学习其他课程、形成终身学习能力具有基础作用。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是基础教育课程的目标之一。

开展好汉字书写教育,使学生正确掌握汉字的字形和书写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陶冶情操,培养审美能力,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引导学校进一步强化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提高教学水平,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有利于鼓励先进,推广经验,典型示范,带动更多学校共同提高,从而确保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取得更大的成效,有效促进学校育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基本目标

通过特色学校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中小学的普及;使规范汉字书写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在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育人水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写字兴趣,使广大师生的规范汉字书写意识普遍增强,书写水平及审美和艺术创造能力显著提高。

三、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在教育教学中强化规范汉字书写教育,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课程标准中关于写字教学的要求,开设专门写字教育课程(普通高中阶段开设选修课亦可),保证写字训练时间。

(二)高度重视教师规范汉字书写基本功训练,对全校教师进行经常性的粉笔、钢笔、毛笔“三笔字”书写培训。教职员工重视规范汉字书写,全体教师均能以正确、规范的书写为学生做表率;语文教师均能进行规范汉字书写教学并保证教学质量。教师具备较高的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写字课教师规范汉字教学能力在本市(州)、县(区)域内处于领先水平。

(三)重视培养学生良好书写习惯和书写能力;学生普遍重视规范汉字的学习和书写,并具备较高的书写能力,在本县(区)域内处于领先水平。

(四)使用的写字教材内容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课程标准。

(五)将写字教学评价作为学生学业能力评价和教师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的评价标准和方式应有利于引导绝大多数学生提高写字的兴趣,培养学生的良好写字习惯和审美情趣,激励学生自觉提高书写能力。

(六)在以规范汉字书写教育促进学生行为规范与意志品质的养成、学习能力与道德修养的提高、文明传承责任感的培养等方面,有探索、有经验、有特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写字教育教学研究。

(七)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规范汉字书写环境,校园环境建设突出汉字书写特色;板报、宣传橱窗、教学软件、校报、校刊、校园电视及网络、作业展等汉字书写规范美观。

(八)开展规范汉字书写展评、比赛等课外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积极组织参加全国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在本地成绩突出。创造条件,鼓励有书法爱好的学生开展个性化艺术活动。

四、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的评选

(一)由各市(州)语委和教育局严格按照上述“基本要求”加强指导学校相关建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定参评学校,并将学校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语委办审批;审批前将对各地报送学校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报送参评学校总数的10%;省语委办抽查、审批后将符合要求的学校名称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教育部语用司审定、命名、颁牌。

(二)各市(州)教育局、语委办要严格把握标准,首批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应从各市(州)、县(区)域内符合要求的中小学范围择优产生,中等职业学校不在此次命名之列。市(州)直属中小学校推荐1所小学,1所中学,各县(区)推荐1所小学、1所中学参选,达不到要求的学校不得推荐参评。申报学校应注重特色学校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适当向农村中小学倾斜。评出的特色学校名单将在各级语言文字或教育工作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定应优先考虑书写教育特色学校。

(三)做好参评特色学校资料准备和报送工作,按照申报表(附件)备注中所列内容报送相关资料。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电子版;音像资料以光盘形式报送,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326日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语委办。国家语委将于上半年进行首批国家级特色学校命名。

联 系 人:马小梅

联系电话:0931-8806105

真:0931-880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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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 省语委办

编: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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