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完善机制,长效推进
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充分履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的职责,着力体制机制建设,长效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要探索建立集“研究、应用、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工作体系和“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治理体制,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协作,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创新积极性,共同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和语言文字事业发展。
(三)协同创新,培养人才
努力推动与语言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的交流和协作,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研究,积极支持围绕语言文字信息化开展的协同创新。进一步团结专家学者,壮大专家队伍,重点加强中青年人才的发掘和培养,搭建成长平台,支持研究与创新,储备语言文字信息化专业人才后备力量。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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